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《2026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实施指南》及《2026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人员申请流程》(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3820)要求,依托我校获批的“食品与农业纳米技术的理论与应用”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项目,现启动2026年第二批留学人员遴选工作。我校自主选拔推荐人选,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赴相关合作院校学习交流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基本信息
1.项目名称:食品与农业纳米技术的理论与应用
2.合作院校:卢布林生命科学大学(University of Life Sciences in Lublin),滑铁卢大学(University of Waterloo),蔚山大学(University of Ulsan)
3.申报专业:生物工程/化学工程与技术/药学/食品科学与工程/生物学
4.选派类别、留学期限及选派规模:
类别 |
留学期限 |
年度可用名额 |
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|
3-12个月 |
1 |
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|
6-24个月 |
3 |
二、申请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热爱祖国、品德良好、遵纪守法,具有服务国家、服务社会、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2.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,较强的学习、工作和交流能力,综合素质良好,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,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,怀有学成回国投身国家建设的坚定事业心和高度使命感。
3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。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。
4.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为项目单位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,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(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须为项目单位的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,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(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在出国前完成所有课程学分且有一定的国内乡村振兴相关实践经验;访问学者须为项目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,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(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5.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、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。
6.符合《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选派指南》)规定的申请条件。
7.申请时已获得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信。
8.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。
三、申请流程
(一)即日起有意参加该项目的申请人员,自行准备相关材料(访问学者材料详见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3821)(研究生类材料详见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3822);
(二)流程安排:
即日起至10月24日18:00:申请人准备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。学生申请人须登录外事工作服务系统“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管理”模块填写个人申请、上传材料并完成报名提交(学生申报和审批流程详见://international.sebobest.com/info/1026/4852.htm)。教职工申请人按学校相关程序办理申报手续。
10月25日—10月26日:色播
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评审,确定拟推荐人选。
10月26日—10月30日:完成色播
审批,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人员选拔和公示工作须于11月1日前完成。
11月1日0时—11月10日14时:经选拔推荐且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(//sa.csc.edu.cn/student)完成网上报名,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。请务必在系统关闭前完成提交。
11月20日前:学校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,按规定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报送推荐材料。
12月: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材料审核并公布录取结果。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、下载录取文件。
2027年1月起:被录取人员按要求办理派出手续。
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按顺序编号并命名,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,压缩包及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“乡村振兴+姓名+学号/工号”,于10月24日18:00前发送至邮箱[email protected]。纸质版材料请于同一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杨静文老师处。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。
(三)注意事项
1.申请人要确保网上信息和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,不真实、不一致、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将被退回。因材料问题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。
2.曾获乡村振兴项目资助过的人员不可申报本项目,申报期间不可同期申报其他公派留学项目。
3.第二批被录取人员自2027年1月起办理派出,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。请提前做好学业、工作及出国安排,在资格有效期内派出;未按期派出者,留学资格自动取消。
4.未尽事宜,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相关管理规定执行。
四、联系方式
咨询报名条件、培养支持、外事政策、学生报名等信息,联系色播
外事办公室:杨老师,13275600380,食品楼411室。